那支钢笔
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文章作者:阮英文章编辑:司徒明月
那支钢笔
一一阮英
一九六0年,正是共和国遭遇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那年我十岁,读小学三年级,前半年,吃大食堂,父亲每天从生产队端回一盆连皮带壳的破子粥或清澈见底的玉米面菜粥。正是吃饭长个年龄的我每顿能喝三大碗破粥,小肚子就象扣了个小五盆,圆溜溜的。到学校没上两节课,跑几回厕所,肚子就咕咕作响,饿得连放学回家的路上也歪歪扭扭,来一阵风都能刮倒了,生活的极度艰难,却没有影响到我学习知识的渴望,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都是双百学生,那时初小就考语算两科。三年级下学期,学校要求使用钢笔,父亲卖了刨镐头地攒下的五斤荞麦,去供销社给我买回了一支黑色的钢笔。笔管笔帽是塑科做的,白钢笔尖裹着滤水的硬塑笔舌,舌颈后连结着胶皮吸水笔囊。父亲说一共花了八角钱。我特别喜欢这支钢笔,也格外珍惜,我知道这是全家从饥饿和牙缝中勒下来的荞麦换来的。
我知道钢笔来之不易,使用时也时时小心,每用完一次,都把笔尖和舌头擦拭干净,那钢笔水也是自已用买来的墨水块勾兑成的,那墨水块类似现在的去痛片大小,勾兑出来的墨水虽也是蓝色,但颜色和清洁度与供销社里出售的墨水相差甚远,有渣易堵,一次,同桌借我笔去写作业,舌头堵了,不下水,他用小刀去刮,结果弄掉了两个舌隔,我心疼坏了,回家也没敢告诉父亲。
还有一次,放学后我跟同学们上山采山枣,钢笔不知从书包里滑落到那里,我和父亲没吃晚饭一直找到摸黑,才在一枝酸枣丛中找到,我非常高兴,半宿不能入眠,那心情不亚于现在一只戒指戴在手上失而复得。
一九六四年夏天,我拿着这支钢笔参加了升初中考试,语文卷就是写一篇作文,通过你的语言构思,中心立意,文字书写来判断你语文成绩的优劣。作文题目是:《我愉快地来参加升学考试》。我握着这支笔,想到了家庭生活的艰辛,农村农民生活的艰苦,需要我们那一代用知识和智慧去改变家乡的面貌,考上初中,多学知识,用智慧去改变父兄们的生活,考不上就用汗水和勤劳的双手去奋斗改变家乡的面貌。这也是这个文章的主题,紧贴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立意,这份试卷我得了86分,顺利地考上了初中,这在我们那个偏僻的小村,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考上超出高小的人。在乡邻心中不亚于赵家出了个秀才。
六四年秋天,国家已经开始复苏,生产队和家庭生活状况都有了好转,上初中时,我又买了一支新的钢笔,我把那支旧钢笔小心奕奕地用塑料包好,藏在老屋的檩子缝里。
五年前,弟弟拆迁老尾,才发现那个塑料包,打开一看,是支钢笔,笔帽己拧不开了,用镐一扒拉就碎了。然后就随着拆墙的废土一起垫在新房的地基下了。
一一成文于癸卯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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